济川药业: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最新
证券代码: 600566 证券简称: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: 2023-034
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(资料图片)
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一、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
(一)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、
《公司章程》、
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的
规定。
(二)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
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。
(三)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
称“公司”)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。
(四)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,实际参加董事 7 人,其中独立董事姚宏先
生、卢超军先生、杨玉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。
(五)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,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
人员列席会议。
二、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
(一)审议通过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<公司章程>的议案》
审议通过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<公司章程>的议案》(具体内容详
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:http://www.sse.com.cn)。
同意 7 票,反对 0 票,弃权 0 票。本议案获得通过。
(二)审议通过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》
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基本判断,在综合考虑
公司经营情况、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,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,增
强投资者信心,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,有效地将股东利益、公司利益和员工
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,助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,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
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,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。本次回购的
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,000 万元(含)且不超过人民币 4,000 万元(含),回
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 元/股(含)。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
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;同时,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
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
意的独立意见。
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7 月 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
(www.sse.com.cn)披露的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
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37)。
同意 7 票,反对 0 票,弃权 0 票,本议案获得通过。
特此公告。
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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